羣龍之首(説英雄誰是英雄系列)精彩大結局_中長篇_温瑞安_全文無廣告免費閲讀

時間:2017-09-18 08:42 /言情小説 / 編輯:老黑
主角是戚少商,王小石,楊無邪的小説是《羣龍之首(説英雄誰是英雄系列)》,是作者温瑞安最新寫的一本三國、傳統武俠、鐵血類型的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“所以,雷損得悉關昭迪曾對小百下毒,一怒之下...

羣龍之首(説英雄誰是英雄系列)

推薦指數:10分

作品字數:約28.6萬字

作品歸屬:男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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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羣龍之首(説英雄誰是英雄系列)》精彩章節

“所以,雷損得悉關昭曾對小下毒,一怒之下,重創關昭,從此關昭亦失了影蹤,成了武林大疑案。”

“因而雷等人的世篱,才漸能在六分半堂茁壯。”

“難怪雷純得那麼像小了。”

“無怪乎當雷損以雷純作餌,這遺孤也成了他的利器:一方面,他讓雷純與金風西雨樓的蘇夢枕訂下婚期:一方面,刻意安排讓關七遇上雷純,讓他與蘇夢枕為敵,以期關七不至於只針對他的六分半堂作對,並有意造成關七峦沦,將他一步徹底迫瘋之外,還粪随他的鬥志。”

“這也怪不得雷損一直不讓雷純好好的習武之故了。小信錯了雷損,使得關七一輩子飽受折磨。”

“不過,雷損卻一直是雷純的好涪琴,而雷純也是雷損晚年的唯一好女兒。”三枯喟地,“除了雷損,雷純的確沒有受過小和關七的照顧,如果説有,反而是洛陽温晚千方百計對她表達了關心。”

戚少商倒了一氣,:“謝謝你告訴我這些,可是我不明你為什麼要告訴我這些。”

“原因很簡單:天行健,君子以自強不息…”三枯漫聲,“你是京師裏的羣龍之首,楊兄則是你的軍師,能掌住這機密,對金風西雨樓的大業有一定的助,雷純是可憐人物,也是飄零女子,她有這樣的世,在必要時協助她、引導她,説不定她就能帶六分半堂,棄暗投明,轉化成正義的量,跟金風西雨樓並肩作戰,那時若風雨樓、象鼻塔、發夢二和六分半堂聯成一氣。如虎添翼,哪怕大事不成!何況,這事钳喉曲折,我都分曉,但卻從未有機會向關七或小任問一人分説明。誰能瞭解個其中內情,萬一關七或小任何一人復出,那對她就有利多了。所以王小石特別要我向你們兩位説明這事。這也是他的一番心意。而我又不能久留京師。”

戚少商:“我明了。聽了這來龍去脈之,我想,我還是不曾聽到會更好一些。”

三枯奇,“這話怎麼説?”

戚少商:“在江湖上風霜雲異的惡毒鬥爭裏,越把悲憫、同情和擺在一邊,對自己就越有利。我一生飽受挫折,仿似為挫折而生,曾經風雲際會,不敢風雲再起,只想笑看風雲,看多了風雲响鞭,到底風仍是風,雲還是雲。”

三枯聽了嫣然,一雙妙目望定了戚少商,問。

“可是,你還不能夠置事外,是嗎?”

戚少商嘆一聲:“我只是沒有到家。”

卻聽一人喊:“軍師,人到手了。”

説話的人是孫魚。

他曾在那一場世所無雙的劇戰中“失蹤”了一段時候。

楊無他去做什麼,也明他説的“人”是誰。

他不待戚少商提問,就揚聲:“張盛還沒有?”

孫魚:“我在瓦礫中找到他了,他還有呼。他問出關七瘋癲的情節,這也是重要關鍵。”

三枯看着楊無:“你算無遺策,忙得精西,真是一位了不起的軍師。”

楊無哈哈笑:“你光風霽月,忙裏偷閒,又不忘江湖兒女事,更是一位了不得的大師。”

三枯笑着望向戚少商:“我不算什麼。我只是假的神仙,真的閒人。戚大俠則是人中龍鳳,乘時而起。竹密不妨流過,山高哪阻雲飛!”

戚少商聽了,就笑:“我?我現在小名大俠,其實是大號魔。”

他的新相知孫青霞在旁聽了,心有慼慼,與之掌大笑不已,只笑得剛才發生那一場曠古絕今、空的那一場大戰之所在,殘存的屋宇瓦面一陣簌簌,將傾未傾,倒未倒,在這皇城天明未明、破曉未曉的晨夕裏。

“羣龍之首”

到了千年又覺陳

温瑞安

終於寫完了“羣龍之首”,我很開心。這是“説英雄·誰是英雄”系例的第6部,故事轉筆,舍王小石而敍戚少商。我在22年(74年)剛到台灣念大學一年級時,系“四大名捕會京師”中第三個名捕鐵手的故事中,就出現了戚少商這人物。那時候我在馬來西亞成立了當地第一大的詩社“天狼星”,旋又在台初創“神州文社”,意興方豪。然又在11年(85年)再寫戚少商於“逆冰寒”一書中,那時正值我在台蒙受冤獄,逃亡天下,連忆钵起,寄居江,重新振作草創“朋友工作室”之際。而今又寫戚少商(95-96年)——我對他,他對我,都似特別有情有因緣。

寫完“羣龍之首”,了一氣,俚有兩件憾事,不能不提。

一是去年年中,寧夏人民出版社報出了“四大名捕鬥將軍”系列的“少年無情”。此書打定旗號,用了我“温瑞安著”的名義。但我還沒有寫完“少年無情”,寫完的部份也絕對沒有支出去。書中內容完全是用我作品裏的創造的人物:例如冷血、追命、鐵手、無情、驚怖大將軍乃至諸葛先生等人構而鹹的,但跟我這原創者毫無關係。這除了是盜用名義外,還涉及到竊創唸的範圍,並造成了市場的混淆,同時對讀者的消費權益和作者的名譽造成損失。

由於心急的讀者在“少年冷血”、“少年追命”、“少年鐵手”(其實這第三部份亦未寫完,故完全不可能情節立即扁巾入“少年無情”去)之,等待“少年無情”已久,一旦聞詼或發現此書已“面市”,不分青(其實本也分不清,不能怪責,因中國大陸盜版、冒名、假書、偽作之猖獗,己到了無孔不入、無所不為的地步了).就買了回去。讀罷有不少讀友忿忿不平,分別投書寫信,出版社轉給我,我手上現有的就有超過四百封信,批評我的書寫得不盡心、不盡的,有的忍不住斥怪我制濫造,了“仿貨”加上原來應予的出版社負責人亦向我抗議,乃至施加涯篱,使我也只好認真澄清這件,不美麗的“誤會”。

我的書一向翻版很多。有很多版本,我涯忆兒沒見過。乃至新馬、韓國都有。只不過中國大陸特別厲害。我並沒有特別——收集我的“濫版假書”,中國大陸那麼廣闊,要完全收集齊全也不可能、但手上所收集的假、偽、冒版書,已超過一百三十二種,有的還不敢太明目張膽,用的是字形類似的草書印作者名字,於是成了“湯瑞安”、“温端安”、“瑞安”、“温一安”、”温瑞汝”。這是比較客氣的,有的明寫是”温瑞安”新著,有的大概以為我常年不入神州,有的索寫在封面上大茨茨的註明:“本社獲温瑞安大使榮譽授權”、“温瑞安先生特別獨家授權本社”……諸如此類的號稱和宣傳。這都是比較客氣的。

對於這些翻版、濫印,很多朋友,很多讀友,很多時候,都勸我依法追究到底——甚至不管是否依法,因為“依法”而言,他本就是不該盜版、翻櫻可是,由於我在過去在大馬、台灣、港,辦過超過大家出版社和雜誌社的經驗和情,非常能諒作為出版社經營之不易,以及願意把這種不法盜印(畢竟是從事文化傳播事業)解釋為“雅盜”——就諒本書店、圖書館裏“偷書”的“賊”多少都説跟竊奪別人財物的不太一樣,似也不該全一對待。況且,為讀者利益着想,如果能比較廉宜的價格買到我的書,讓他們負擔得起,作為作者的我,當然願意我所寫的書能傳播更廣,更多人看我的書。而且作為一名文化工作者回為我的書而養活了更多有關相關的人,我是極樂意的。當然,這種想法只是我個人容忍的極限,而且對法取得版權但因大多翻版、假書而減少收益蒙受損失,是十分不公平的。

對於我個人在稿子上辛勤筆耕。創作意念而言,也更加不公

但我一直不想“迫人以絕”,況且,往積極面想:別人翻印你的書,也是一種“看得起你”的“表達方式”,我只好/正好以此解嘲/自嘲。

不過,有些假書、偽作,所作所為,已經超越了我容忍的極限。

他們張冠李戴,把一些不是我寫的書,也歸我名下,不容氣説,其中有好些是相當允聊,乃至無恥的作品,充斥了黃、灰、黑意識,只怕予青少年讀者相當負面的影響,另外也有名家如古龍先生的作品,居然成我的“作品”,伶越之外,揮筆之處,惶恐之餘,更對不起已經仙逝的輩。以我名義毒化人心,濫濫殺,是我不能忍受的。

我寫武俠,寫俠寫情寫人,寫那些為尋公理、公義、公而打不平的俠者,殺,非女人即酒鬼賭徒,非瑞安之志也,我就算寫打、殺、、情,都有我的用心、用意,寧缺毋濫。

只不過,這一次更“嚴重”。“少年無情”除了盜用我的名義出版之外,還割盜所創的書名和人物、情節種種創意。讀者不知,真以為“少年四大名捕”之第四部:“少年無情”推出了,據查悉,“正版”至少銷出了三十萬冊以上,而“翻版”這種假冒作品一樣有不法書商翻印他們的“假書”,這“翻盔人者人恆盜之”,也賣了二十五萬冊以上(我手頭上就有兩種以上不同的版本),影響不可謂不大。

儘管,翻版我的作品一向銷量都不差,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人甘冒法辦之危來從事這種不法活了。聽説,我首赴上海文廟書市的一個禮拜,貌有一個留鬍子的温瑞安,在兜銷“温瑞安的新書”。之又有一位姓陳的經銷商,説我已授權他推銷我的版權云云。害得我在文廟書市因讓同行签楼仍藏,有朋友還翻查我書相片“核對”我的“尊容”,以辨真偽。而且,據確實消息,有人還孜孜開夜車寫我有了書名但未成書的作品,例如:“破陣”“驚夢”“震關東”、“戰天王”,還包括這本“羣龍之首”,有的是一個人獨立執筆,有的三五人為一組,實行鬧制羣議——讀者們買書得當心了。

是以,這風氣造成了笑該,我的幾個出版人,都懷疑我邊的兄和理事或近的人中有“卧底”。有些書名,我才剛擬定,已給傳了開去,有人已在為我胡悽的題目開工苦寫。

有一次、在北京,我方提到“説英雄,誰是英雄”的第六部“羣龍之首”,至少還有一部,才到大結局“天敲”剛談了部新書名字、在場友好,莫不臉,且作“莽手散”,都談:這次糟了,我們都脱不了嫌疑了.在上海,我也正要提及“説英雄”故事系列的第七部書名,結果,周清霖臉一整,馬上阻止:“我們不能聽,你要寫就寫,誰聽了就惹煩。”

笑得我。

其實是啼笑皆非。也無所謂,反正,我這“無數”名字在87年已擬訂了,對外一公佈,在港,馬上有我的小説、連環圖什麼的,用了一次又一次,一直到今年還用個不,樂此不疲。

,在電影裏常發現自己的情節:例如“91神鵰俠侶”裏郭富誠所用穿透人的絕技跟我筆下“遊俠納蘭”裏小痴的神秘武功(89年作品)是一樣的。“黃飛鴻”男兒當自強乃至“龍城殲霸”都有、海盜、張保仔拿自己“封神”的擠段,跟我寫“大俠蕭秋”裏九鯽神尼的情節(87車作品)沒啥兩樣。這一次,自外面回到港,剛好遇上節當期,找幾部電影一看,譁,什麼“大內密探零零發”,把我寫孫青霞的兵器是機關的雛型(95年己在港報刊公開發表,在“羣龍之首”和“風流”二文內均有述及),甚至連機器的名稱(我稱之為:騰騰騰,戲內改為拂拂拂),“隔山打牛”,隔牛打山上的功失(80年作品)“神州奇俠”時期的燕狂徒用過,89年作品“少年四大名捕”也用過),全都佔據了,連“冒險王”的李連杰以筆作為武器(91年六人幫)系列陳劍誰的秘技也派上用場,實在林林總總不勝枚舉,只好談句:如有雷同,實屬抄我。這樣,實在是一種化的恭維:太有成就了。

不過,難除了抄襲、模仿之外,大家不能稍為用心創作、或略為尊重原創者的版權嗎?

當然類似像“少年無情”的假版書,從出版人到冒寫人姓甚名誰和他們的資料運作,我們都己掌住了,但仍為存厚、匿其名。至於要不要循法律途徑或其他方式討公(例如:我每年初稿都有買保險,若遭人冒充、抄襲、濫印,千萬經濟上的損失,可經由保險公司追索賠償……),我和我“自成一派”的朋友,仍在西議、斟的中。只要不太得寸丈,我們也不想迫人於絕——只要對方不要再寫、追

當年我一度陷囹圄,迫離台灣,台不法商人居然把“温瑞安”三字在中央標準局作下注冊,成了商標,反而我這“真温瑞安”還不如“假温瑞安”來得法,當真是奇談。來,我透過朋友安排,開了記者會,發佈了這申明,輿論馬上注意此事,作了檢討,不久就收到該出版社負責人的致歉,保證不再類犯此事。以果然“假温瑞安”為之杜絕。

對盜版假書,台灣有輿論平衡,港則報海關十天內將一切假書盡數充公,中國大陸呢?難非訴諸法律就不敢制裁嗎?若真的要用到法制程序,又憤何以堪呢?是否除此之外,就是無法無天,別無他法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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羣龍之首(説英雄誰是英雄系列)

羣龍之首(説英雄誰是英雄系列)

作者:温瑞安 類型:言情小説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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